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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单合同纠纷的产生原因如下: 一、因订单内容产生纠纷: 1、描述错误。 2、定价错误或疏漏。 二、因履行失败而产生纠纷: 1、预计违约。 2、毁约。 3、供应商违约。 4、采购方违约。
《合同法》第108条,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,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。(《合同法》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)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: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,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。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)。